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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

2025-01-14 发布     2980次预览

根据《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 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, 时间累积不得少于48学时 。中国水利水电 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教培中心为住建部定点培训机构,负责组织开展继续教育 培训工作。

一、培训对象

已通过初始注册 、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 ,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 工程师执业证》,专业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人员。

二、培训形式及管理要求

1. 培训全程线上学习, 共48个学时 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学时并通过 线上结业考试,则为顺利完成继续教育;

 2. 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,颁发《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》或提供继 续教育学时证明;

       3. 我中心将培训合格信息上传至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中心,等待初审机构 审核。

三、联系人

刘老师:189752873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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